這個世界上就是有人自已可以這樣做,別人這樣做他就不爽。
奇怪了,難到他覺得他自已這樣做,大家就愛嗎?
世界之所以會這麼亂,就是這些人搞的。不是嗎?
古時候這種人有個名字叫“暴君”,搞的生靈涂炭的就是這些人。
現在這個社會還是有,只不過叫白目...
為什麼不能用對自已的標準來對待別人呢?
原因就在於這些人沒有自信,一旦人沒有自信就會需要做一些別人不能、或沒有的事來讓自已顯得比別人“高”。其實自已內心還是矮的不得了。所以每當遭遇到問題、挫折,自已的極度自卑感又浮上來了。
所以又需要靠著獨裁的方式來讓自已“高”起來。
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;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呀...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